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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市场检查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5 01:16

  各区建设局,市城建委有关部门,各建设、监理、施工、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招标代理、图审机构: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市场检查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鄂建办[2011]260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建筑市场检查实施导则(试行)》的贯彻执行,是贯彻落实《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鄂建办[2011]157号)及国家、省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规范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工作,请遵照执行。
  二、市、区各建管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研究,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工作职责,加紧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制定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措施,落实建筑市场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三、开展我市2012年度建筑市场检查工作。市、区建管部门按照项目监管的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在建工程的市场检查工作。2月20日至3月20日,组织各工程参与建筑市场活动的各方主体完成自查自纠;3月20日至4月20日,市、区建管部门按照管辖对各项目进行全数检查;4月20至4月30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形成检查报告报市城建委建管办,为迎接省住建厅上半年进行的定期检查做好各项工作准备。

关键词: 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市场检查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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