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自然资源部原则上同意福州、南昌、青岛、海口、贵阳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由此,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增至18个。
武汉市被选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城市后,市政府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列入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专项目标,抓紧组织推进。按照符合规划、易于操作、考虑需求、规模适中、便于拆迁等原则,东湖高新、黄陂、蔡甸、江夏、新洲等5个试点区上报了选址方案,各确定了1个试点项目,土地面积约67亩,预计可提供1100余套房源。目前,黄陂区、江夏区已经启动项目建设,武汉地产集团保障房公司与黄陂区滠口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了合作建设协议,江夏区藏龙岛集团与江夏区小李村签订了合作建设协议,组建合资公司运营试点项目,其他区的试点项目也在加紧推进。
武汉市政府成立了由副市长为组长,市相关部门人员以及试点区分管副区长为组成人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牵头组织及具体日常工作,市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领导小组安排落实工作部署、出台配套政策等。区政府(管委会)为试点项目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组织实施辖区集体租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确定试点项目具体实施方案、领导责任、实施主体及区各部门具体职责等试点工作内容,统筹安排,全面协调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部门等各方关系,将试点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在五个试点项目中,武汉地产集团保障房公司与黄陂区滠口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的滠口村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由我司作为施工单位完成建设。7月10日下午,自然资源部各级领导莅临项目部视察指导工作。该项目位于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镇区范围内,北临汉口北大道,距汉口北大市场0.6公里,距轻轨1号线汉口北站1.7公里,周边产业人群密集,设施配套完备,地理条件优越,交通便利。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452.97㎡。建筑面积:21357.78㎡。(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7039.46m2、地下室建筑面积4318.32㎡)。拟建设一栋31层综合楼(含2层地下室),其中1-3层为商业裙楼面积3082.90m2,4-31层为租赁住房面积13756.11m2,配套用房面积200.45m2,配建停车位49个。项目于2019年5月20日开工,预计2020年12月交付使用。建成后可提供租赁住房248户(两室一厅户型住房27套,一室一厅住房221套),住宅成套率为100%。
目前该项目正在土方开挖阶段,盘龙明达也会始终保持本心,保质保量地如期完成这一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人民住有所居,增强家乡人获得感的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