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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迅速开展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7 15:4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盐城市响水县“3. 21”爆炸事故,扬州市“3. 21”脚手架坠落事故和湖南省常长高速“3. 22”客车起火事故教训,根据市城建委《关于迅速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区建设局《关于迅速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司安全部发布武汉市盘龙明达建筑有限公司[2019]第3号文——《关于迅速开展公司所属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公司所属在建项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现文件已下发至各项目部,请遵照执行。另外,各项目自查资料需形成书面文件报送安全部,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安全大检查专题会议(会议记录、照片);

2、项目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工作程序、责任人、内容(机械设备、施工用电、脚手架、安全防护、安全消防));

3、安全教育记录;

4、安全交底记录;

5、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复查记录、整改过程记录、整改前后照片;

6、安全验收记录;

7、安全处罚及通报记录;

8、自查报告及总结(未完成的整改及建议处理措施),各责任人签字齐全报送安全部。

公司一直坚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动摇,各项目部也需提高认识、强化管理、严肃纪律,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杜绝重大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 关于迅速开展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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